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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日报]大商所持续提升金融服务“三农”质效
时间:2026-04-03 作者:姚宜兵 来源:期货日报

  聚焦“银期保”种收模式创新发展

  近日,由大商所主办的“银期保”种收模式创新发展研讨会在哈尔滨举行。会上,来自种植主体、期货公司、保险公司、银行机构、收储企业及地方政府的相关代表,围绕“银期保”种收模式的优化方向以及金融支农的新思路、新方法展开深入交流。大商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程伟东,黑龙江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谭振宁出席研讨会。

  会上,大商所相关业务负责人介绍了近年来“银期保”种收模式的项目运行情况。据悉,该模式以期货价格为纽带,为破解农业融资难、风险管理难、销售难等问题提供了市场化解决方案。自2023年试点以来,“银期保”稳步“增品扩面”,目前已在黑龙江、吉林、内蒙古、陕西、新疆等多个玉米、大豆主产区落地,覆盖种植面积超过120万亩,累计为农户提供贷款近9500万元,完成农产品现货收购超过24万吨,在帮助农民稳收增收、缓解资金压力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交流环节,黑龙江万家合作社等种植主体结合生产实际,对模式落地成效给予了积极反馈。他们认为,“银期保”让农民在种粮前就能锁定收益,真正实现了“种得安心、卖得放心”。

  南华期货、中粮期货、光大期货、中信期货、建信期货等参会期货公司表示,参与“银期保”项目既是服务国家战略的责任担当,也是拓展自身业务边界的重要机遇,该模式将期货市场风险管理功能拓展至农业生产全流程,期货公司能够与种植主体、收粮企业建立更深层次的合作关系,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实现自身业务的差异化发展。

  太保财险、平安产险、阳光农险等参会保险公司表示,“银期保”种收模式与当前农业保险“双精准”要求高度契合,通过引入期货价格和实际销量作为承保理赔依据,有效提升了承保精度和理赔效率。

  作为贷款提供方,银行机构在“银期保”项目中为种植主体在春耕时采购农资、缴纳地租提供了基于收入保险保单和企业收购订单的信贷支持。建设银行等参会银行机构表示,“银期保”种收模式为普惠贷款提供了新思路,缓解了涉农信贷“信息不对称、抵押物不足、风险敞口大”的痛点,通过引入保险和订单为银行“敢贷、愿贷”提供了有力支撑。

  作为粮食收购方,龙头企业在“银期保”项目中为种植主体提供了附带二次点价权的基差收购服务,是实现整个项目现金流闭环的重要一环。中粮贸易、黑龙江谷黄金、黑龙江象屿等参与“银期保”项目的企业代表表示,“银期保”模式稳固了收粮企业与种植主体的合作关系,既可以通过远期收购订单锁定粮源,还可以通过期货市场规避价格波动风险,实现了从被动承担市场风险向主动管理经营风险的转变。

  程伟东在总结发言时表示,“银期保”种收模式是服务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提升农业产业链韧性的系统性工程,旨在实现金融工具与农业生产的深度融合。下一步,大商所将对“银期保”种收模式进行充分回溯与总结,并与市场机构一道,共同深化业务模式研究,提升该模式服务“三农”的质效。同时,大商所还将继续做好市场培育工作,特别是面向地方政府、种植主体、企业等相关主体,形成常态化培训机制,并通过“DCE·垄上行”等培训活动,积极宣贯“银期保”种收模式,巩固提升相关主体对期货市场的“认知活性”,与各方形成合力,共同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更好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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