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局值“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之际,突出“严监管”“防风险”主题,坚持将防范化解风险放在重要位置,向辖区市场主体阐明监管底线,帮助投资者提高风险意识。
一、专题培训,强力震慑。面向辖区市场主体和投资者举办刑法修正案(十一)线上专项培训,并结合行业重点对欺诈发行证券、信息披露违法、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条文修订、构成要件以及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别进行剖析和讲解,生动传达了刑法对资本市场主要违法犯罪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提高违法犯罪成本的立法意义,有效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市场主体反响良好。
二、立足监管,加强引导。组织召开2021年私募基金合规培训会暨首期新登记机构座谈会,重申监管红线底线,提出将突出纠治名股实债、资金池、侵占挪用基金财产、自融自用、备小募大和备少募多等问题,积极推动僵尸机构出清;同时,向市场机构传达我局将依托辖区打击证券犯罪“四方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和刑事手段,严厉予以打击私募违法犯罪,向市场发出明确信号。
三、有效宣传,防患未然。与青岛地区新闻媒体加强合作,在《半岛都市报》刊登青岛局3.15主题投教活动信息和防范非法证券期货风险警示案例数则,引导广大投资者警惕场外配资、“股评黑嘴”“杀猪盘”等骗局,远离虚假宣传、非法荐股、恶意炒作等行为,理性识别信息真伪,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下一步,青岛局将把投资者保护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紧密结合,持续以防范风险和解决投资者实际需求为重点,以贯彻实施新《证券法》为主线,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投资者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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