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协调专业委员会职责

1.搭建与地方业协会自律协调平台,加强沟通联系,拓宽自律协作与服务协同的深度与广度,实现资源共用、优势互补、成果共享;

2.调查、收集、整理并反映地方协会的动态、意见和建议,就自律协调合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不断完善、巩固自律协调体系;

3.指导行业纠纷调解工作,聘任和解聘调解员,组织调解员在职培训和经验交流;

4.证监会、协会等委托或协会理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