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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者如何看待网络、报刊、电视、即时通讯工具等媒体的期货行情评论?
时间:2024-01-27 作者: 来源:

  交易者对这些行情评论应当审慎分析、鉴别,了解其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结合自身情况进行使用。

  信息是期货交易的基础之一。交易者依据信息做出判断并决定交易指令。对信息的了解、分析、运用直接关系到交易者的交易决策。当前,网络、报刊、电视、即时通讯工具等媒体的期货行情评论虽然数量众多、内容各有侧重,但是水平良莠不齐,基础信息来源不透明,背后动机也难以判断。因此,交易者一定要确认发布评论的机构和人员是否合法、规范,同时在分析、比较、鉴别的基础上,进行独立、审慎的判断,切不可盲目相信,完全依赖,从而给自己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为了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规范各种咨询行为,中国证监会于发布了《期货公司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办法》,其中第三条规定“ 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取得期货交易咨询业务资格;;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交易咨询业务的人员应当符合相关从业条件。未取得规定资格的期货公司、不符合相关从业条件的人员不得从事期货交易咨询业务活动。”此外,2020年证监会联合他其他部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金融营销宣传行为,保障交易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行业健康平稳发展。建议交易者对上述各项规定的内容做必要的了解,以便更好地进行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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