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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要求交易者在没有持仓的情况下在账户中存留一定数量保证金是合法的吗?
时间:2024-05-10 作者: 来源:

  目前,法律法规对这一问题没有明确规定。期货公司和交易者可以就此问题进行约定。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合同〉指引》等均规定,期货公司向交易者收取的保证金属于交易者所有,除规定可以划转的情形外,严禁挪作他用,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基于这些规定,期货公司无权限制交易者的账户资金。
  但在实践中,期货公司有时会要求交易者在账户中存留一定数额的“保底资金”。这主要是考虑到,交易时段内实时计算的可用资金和结算时计算的结果之间可能因为计算精度等问题存在细小差异。如果没有设定“保底资金”,交易者按照交易时段的实时计算结果进行全额出金,在结算后就可能会因为过量出金,造成账户轻微穿仓的后果。
  其实,“保底资金”一般数额较小,对交易者影响不大,当交易者特别提出或者办理销户时,可以将这部分资金取出。应该说,期货公司要求交易者在没有持仓的情况下在账户中存留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不构成违法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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