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提供投资咨询建议是为交易者参与期货交易提供参考,不是代为决策,建议内容带有针对性、时效性和不可避免的局限性,交易者在使用这些建议时应当进行审慎、客观评估,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采纳并承担相应后果。为此,《期货公司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针对客户期货投资咨询具体服务需求,揭示期货市场风险,明确告知客户独立承担期货市场风险”;第十九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告知客户自主做出期货交易决策,独立承担期货交易后果,并不得泄露客户的交易决策计划信息。”
具体来说,期货公司作为经许可专门从事期货业务的金融机构,比交易者,包括个人交易者、实体企业、其他金融机构更加熟悉和了解期货市场,所提供的咨询建议也更加专业和有针对性。基于此,由期货公司向交易者提供风险管理顾问服务、研究分析服务、交易咨询服务等,更加有利于交易者利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降低参与期货交易风险。但是,由于期货市场变化具有不确定性,任何预测都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而且研究资料来源、研究方法、分析结论无法做到完美无缺,咨询建议具有时效性、针对性和不可避免的局限性,不能在任何市场环境下长期有效。另外,也不能完全排除期货公司及其交易咨询服务人员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因此,交易者在使用期货交易咨询建议时,应当进行审慎客观地评估后,再决定是否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