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割是期货交易履约的最后一个环节。为了防止交易者可能产生的违约企图,交易所通常都制定非常严厉的制裁措施。由于对交易者来说,违约的成本比履约还高,故交易者自然会慎重对待交割问题,因而在期货交易的实际交割中,违约的事情可以说是极其罕见的。
对实物交割的买方而言,交割违约是指在规定交割期限内未解付货款或解付不足;对实物交割的卖方而言,交割违约是指在规定交割期限内未交付有效标准仓单及相应的票据。如果买方违约,交易所会代替买方履约,将接下的实物在市场上采取竞卖方式卖掉。违约的买方不仅要承担全部损失和费用,还需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及其他处罚。同样,如果卖方违约,交易所将在市场上采用征购方式购买合格的实物。违约的卖方不仅要承担全部损失和费用,还需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及其他处罚。
对现金交割而言,交易所只是按指定价格对交易账户的盈亏进行清算,由于买卖双方在清算之前本身就有足够的保证金,因此不存在违约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