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IB 业务中,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及客户之间的关系?
答: IB业务中,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及客户之间的关系如图所示:
IB 业务中,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于书面委托协议确定双方的职责,证券公司按照委托协议对期货公司承担受托责任。期货经纪合同的责任由期货公司直接对客户承担。
96.IB 业务的组织架构是怎么样的?
答: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应成立或指定专门的部门负责 IB业务的管理和业务对接。
IB 业务的组织架构图:
97. 证券营业部专职 IB业务人员的协助开户职能包括哪些?
答:证券营业部专职 IB业务人员的协助开户职能主要包括:
(1)向客户明示期货公司、客户与证券公司的介绍业务委托关系;解释期货交易的方式、流程及风险;告知客户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要求、出入金流程、交易结算结果查询方式等基本情况;接受投资者有关业务咨询;
(2)具体落实《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3)对客户的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查,及时将客户开户资料提交期货公司;
(4)指导客户阅读和签署《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开户申请表》、《期货经纪合同》等相关文件;
(5)介绍业务客户开户合同的有效管理;
(6)联合办法中约定的其他相关工作。
98. 证券营业部专职 IB业务人员的协助风控职能包括哪些?
答:证券营业部专职 IB业务人员按照联合办法的约定承担协助风险控制的职责,协助风控职能主要包括:
(1)熟悉期货风险管理系统的构成及操作、期货合约的即时保证金率、风险度的计算方法、期货行情系统、了解客户的相关信息等;
(2)关注期货行情及 IB客户的持仓、账户风险度,从客户服务的角度提醒客户注意持仓风险;
(3)加强与期货公司风控人员之间的沟通,做到责任清晰、衔接顺畅、风控有效;
(4)联合办法中约定的其他相关工作。
99. 证券营业部开展 IB业务的场地有哪些要求?
答: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文件要求,证券营业部开展 IB业务要求设置有相对独立的中间介绍业务场所,有显著业务标识,并与证券业务场所相对分开。
100. 证券营业部开展 IB业务应在现场公示哪些信息?
答: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开业验收检查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证券营业部开展 IB业务应在现场公示以下信息:
(1) IB业务范围 ;
(2)营业部从事 IB业务的专职业务人员的名单、照片等信息 ;
(3)期货公司期货保证金账户信息、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方式 ;
(4)客户开户和交易流程、出入金流程 ;
(5)交易结算结果查询方式 ;
(6)客户投诉电话及投诉处理流程 ;
(7)联合办法中规定的其他应公示的信息。
公示信息要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按要求及时调整。
101.IB 业务中 ,证券营业部协助开户包括哪些环节?
答: IB业务中 ,证券营业部协助开户主要包括八个环节:
102.自然人投资者开立股指期货账户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自然人投资者开立股指期货账户需提供的资料有:
(1)开户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开户人本人的期货结算账户及账户证明文件—银行借记卡(目前为工、农、中、建、交五家银行);
(3)学历(位)证明: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及其复印件;
(4)投资经历证明(二选一):最近三年内10笔以上的商品期货交易经历证明(加盖期货公司结算专用章的交易结算单)或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经历;
(5)证券交易证明:(适用只有股指期货仿真交易经历、而无商品期货交易经历证明的客户);
(6)金融性资产证明或个人年收入证明(开具日期距申请开户日期间隔不得超过一个月);
(7)两个月内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携带身份证到当地(地级市)人民银行开具)。
(除1、2、4必须提供外,其余根据适当性制度综合评估情况提供)
103.一般法人投资者开立股指期货账户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 一般法人投资者开立股指期货账户需提供的资料有:
(1)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在银行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5)开户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净资产证明(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或距离申请开户日期不超过三个月内月度资产负债表);
(9)参与股指期货相关的决策机制和操作流程(加盖公章);
(10)投资经历证明(二选一):最近三年内10笔以上的商品期货交易经历证明(加盖期货公司结算专用章的交易结算单)或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经历;
(11)开户代理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指令下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04.哪些人员不得开立期货账户?
答: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开户:
(1)证券公司专门从事介绍业务的工作人员不得进行期货交易;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4)各级期货监管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5)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6)市场禁止进入者;
(7)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
(8)期货监管机构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105. 证券营业部在协助开户时,如何进行实名制审核?
答: 证券营业部在协助开户时,应当按照实名制要求对照核实客户真实身份,核对客户期货结算账户户名与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中姓名或者名称一致。
106.IB业务中,具体落实《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包括哪几个环节?
答: IB业务中,具体落实《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07. 如何进行股指期货交易的特别风险揭示?
答:对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者应当进行《股指期货交易特别风险揭示》的特别提示。《股指期货交易特别风险揭示》的各项内容应当指导客户本人阅读,并要求客户本人抄写划线部分的内容:
“以上《股指期货交易特别风险揭示》的各项内容,本人 /单位已阅读并完全理解。”
108. 证券营业部在协助开户时,应当指导客户阅读和签署哪些开户资料?
答:证券营业部在协助开户时,应当指导客户阅读和签署的开户资料包括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客户须知、开户申请表、期货经纪合同,其他需要客户签署的还包括银期转账协议书、客户资信调查评估表、中间介绍业务客户须知等。
109. 客户开户需采集哪些影像资料?影像资料的文件大小和影像文件名有哪些具体要求?
110. 采集客户影像资料时,有哪些格式要求?
答:采集客户影像资料时,格式要求主要包括:
(1)照相要求:头部正面照,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姿态端正、头部正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 2/ 3,照片长宽规格比为 4(高 ):3(宽), 24位真彩色。
(2)扫描件要求:图像、文字清晰可辨,方向不颠倒。扫描件长宽比例与原件一致。
(3)所有照片和扫描件的影像资料均为 jpg格式图片。
111. 证券营业部将客户开户资料提交期货公司完成协助开户流程后,期货公司的后续开户工作还有哪些?
112、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职能是什么?
答: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负责客户开户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期货公司为客户申请、注销各期货交易所交易编码,应当统一通过监控中心办理。
113. 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统一开户系统如何处理客户交易编码的申请资料?
答: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应当建立和维护期货市场客户统一开户系统(以下简称统一开户系统),对期货公司提交的客户资料进行复核,并将通过复核的客户资料转发给相关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所收到监控中心转发的客户交易编码申请资料后,根据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客户交易编码进行分配、发放和管理,并将各类申请的处理结果通过监控中心反馈期货公司。当日分配的客户交易编码,期货交易所于下一交易日允许客户使用。监控中心为每一个客户设立统一开户编码,并建立统一开户编码与客户在各期货交易所交易编码的对应关系。
114. 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统一开户系统对期货公司提交的客户交易编码申请资料有哪些复核标准?
答: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统一开户系统按以下标准对期货公司提交的客户交易编码申请表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1)客户交易编码申请表内容完整性、格式正确性;
(2)个人客户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与全国公民身份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反馈结果的一致性;
(3)单位客户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与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反馈结果的一致性;
(4)客户姓名或者名称与其期货结算账户户名的一致性;
(5)其他应当复核的内容。
115. 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统一开户系统处理客户交易编码申请资料的具体时间?
答:(1)监控中心统一开户系统接受并处理期货公司提交申请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9: 00到 15: 00。期货公司在交易日 15: 00至 24: 00提交的申请,监控中心统一开户系统仍然接收,但将在下一交易日进行处理。
(2)监控中心每个交易日 9: 00至 15: 30,将当日通过复核的客户申请转发给相关期货交易所。
(3)期货交易所每个交易日 9: 00至 16: 00,将当日业务处理结果发送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当日反馈给期货公司。
(4)监控中心统一开户系统开放查询时间为交易日全天。
116.IB 业务中,客户的开户资料如何进行保存?
答: IB业务中,证券公司应当妥善保存介绍业务客户开户资料的复印件和电子文本等,保存期不得少于五年。期货公司应依法保存客户开户资料的原件。依据《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投资者提供的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对投资者的测试试卷和综合评估表等作为开户资料予以保存。
117. 客户出入金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进行?
答:客户出入金目前可以通过五家指定的期货结算银行(工、农、中、建、交行)办理,转账的方式有两种(如果联合办法中有明确要求的,依据联合办法执行):
(1)银期转账
银期转账可通过期货公司交易系统、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方式进行划转。办理银期转账的时间为正常交易日 ,具体依照各公司的规定。
(2) 非银期转账(包括网银转账、柜台转账等方式)。
118.IB 业务中,证券公司是否承担风控职责?
答: IB业务中,应当在联合办法中约定证券公司是否承担风控职责。证券公司承担协助风险控制职责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应在联合办法中明确双方风险控制的分工和业务流程。
期货公司负责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负责向客户发送追加保证金通知和执行强行平仓。
119. 客户的风险度如何计算?当风险度达到多少时,期货公司会进行风险处理?
答:(1)客户风险度 =持仓保证金÷客户权益× 100%
持仓保证金 =合约价值×保证金比例
合约价值 =合约报价×交易单位×手数
保证金的收取分为期货交易所向期货公司收取的和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的。
(2)当客户风险度大于 100%时,如果客户权益小于期货公司收取的保证金、大于交易所收取的保证金时,客户应按约定的时间追
加保证金或减仓;如果客户权益小于交易所收取的保证金,期货公司将进行强行平仓。
120. 证券营业部在协助开户时,主要有哪些风险点?
答 : 证券营业部在协助开户时,主要风险点包括:
(1)受理客户开户的人员是否由专职介绍业务人员;
(2)客户开立股指期货账户,是否临柜开户;
(3)是否向客户解释期货公司、客户、证券公司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客户是否知晓中间介绍业务身份;
(4)是否按照实名制等要求对客户开户资料和身份真实性等进行审查;
(5)是否确认投资者不属于市场禁入者;
(6)是否严格执行适当性制度的各项要求;
(7)是否在合同文本签署前向投资者全面揭示期货交易风险;
(8)是否签字齐全、用笔规范;合同签署是否完整,附件是否齐全;
(9)采集客户影像资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要求。
121.IB 业务中,如何做好客户信息的保密工作?
答:IB业务中,证券公司对投资者的开户资料、交易情况等客户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按照《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投资者提供的证明文件及相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对投资者的测试试卷和综合评估表等作为开户资料应当予以保存,相关客户信息应严格保密。
122.IB 业务中,开展期货投资者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开展期货投资者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要把“风险讲够、规则讲透”,履行产品告知义务和风险提示义务,并使投资者充分理解“买者自负”的原则,对从事期货交易的结果负责。
IB 业务中,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应建立期货投资者教育制度,加强投资者教育与培训,充分揭示期货交易风险,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
123. 期货投资者教育的主要内容和具体形式有哪些?
答:期货投资者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期货法律法规、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期货基础知识、交易规则、风险控制、资金管理等。
中期协在 2009年 4月发布《期货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明确期货投资者教育的具体形式包括:
(1)在公司网站首页设立投资者教育园地等专栏;
(2)在市场开发、开户、交易等有关业务环节中设置风险提示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