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经纪业务

交易指令的类型、下达及注意事项
时间:2015-10-22 作者: 来源:
  投资者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书面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向期货公司下达交易指令,下达的交易指令类型应当符合各期货交易所及期货公司的规定。
  (一)网上交易
  当前,网上交易是最普遍、最快捷的下单方式。网上交易是指投资者使用计算机、移动终端等设备并通过互联网,或者通过期货公司局域网络向期货公司下达交易指令,进行期货交易的一种交易方式。
  投资者进行网上交易的,应当按照期货公司的要求以自己的交易账号(资金账号)、交易所交易编码、交易密码等下达交易指令。按照合同约定,存储在期货公司交易服务器内的委托记录将作为投资者和期货公司双方核查交易指令合法、有效的证明,期货公司交易服务器内的交易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由于网上交易系统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中断的可能性,为保证投资者交易的正常进行,期货公司为投资者提供备用下单通道,当投资者不能正常进行网上交易时,可改作电话方式或书面方式下单。
  (二)电话下单
  投资者通过电话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应当与期货公司约定身份认证方式。通过期货公司身份认证的交易指令视为投资者下达的指令。 
  以电话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期货公司有权进行同步录音保留原始交易指令记录。期货公司的录音记录作为双方核查交易指令合法、有效的证明,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书面下单
  投资者以书面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交易指令单的填写应当完整、准确、清晰,并由投资者或者其指令下达人按照合同约定签字、盖章。
  (四)妥善保管密码
  投资者在下达交易指令的过程中,需要用到交易密码,投资者应当妥善管理自己的密码。为了确保安全,投资者应当在首次启用期货交易相关密码后更改初始密码,并自定义和全权管理本人的密码。通过密码验证的交易指令视为投资者下达的指令,由于投资者管理不善造成密码泄密所带来的损失,期货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注意事项
  在下达交易指令过程中,投资者主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有效应对交易软件故障。投资者在进行网上交易过程中,有时会遇到交易软件故障,不能正常下单、撤单,导致丧失交易机会,甚至发生损失。当发生这种情况时,应当及时与期货公司联系,查找问题根源,并使用其他方式下达交易指令,尽量避免损失发生。
  实践中,也有部分投资者因为不熟悉交易软件,发生误操作,导致无法进行正常交易。为此,投资者在进行网上交易时,一定要预先了解交易软件的功能、特点、固有缺陷等。
  2.做好证据保存工作。当前,一些投资者不能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无法提供证据是重要原因之一。例如,实践中,当投资者认为他人擅自利用其账号和密码进行交易时、交易软件出现故障不能顺利交易时,往往因为证据不足,不能有效地主张自己的权利。为此,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妥善做好相关证据保存工作,对于保护自身权益显得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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